11/05/2026
定時休息,工時限制,生命是無價的,
別再說以前如何如何.....
時代進步,頭腦也請跟著進步!
遊覽車司機11小時的工時:上班8小時,每天加班最多4小時,共12小時,扣除停車場到報到地點來回共1小時,所以行程限時總共11小時。
敬請大家多多知悉,多多轉傳,謝謝
連開10小時只休20分鐘,國道上最可怕的「盲開10秒鐘」...
龐然大物在高速下直衝車陣,釀成3個家庭永遠的痛!
而最後的判決結果與肇事者的反應,更是讓人拳頭都硬了。
事情是這樣的,一名職業貨櫃車司機從高雄一路北上到台中、基隆、瑞芳交櫃,接著載空櫃準備南返。整整10個小時的車程裡,他只在中午擠出短暫的20分鐘吞個便當休息。
到了傍晚行經國三南下路段時,疲勞駕駛的副作用終於大爆發。司機表示自己當時撐不住,「眼前一片漆黑長達10秒」,整個人處於失去意識的當機狀態。
最可怕的是,當時前方外側車道正在塞車回堵,這輛大貨車就在完全沒減速的狀態下,像保齡球一樣直接撞進車陣中。這恐怖的10秒恍神,最終引發6車連環追撞意外,現場一片混亂,更造成3人不幸喪命、2人受傷的嚴重憾事。
因為肇事後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條件,一審法官判了3年。沒想到司機大哥覺得家屬求償的金額太高、遲遲無法達成和解,反過來主張「判太重」決定上訴。
二審法官查了資料後直接打臉,表示目前拿出來賠償的錢,都是強制險和公司先墊付的,根本不是司機本人掏的腰包,這跟犯後態度完全兩碼子事,最終認定上訴無理由,維持3年判決。
這起事件真的讓人背脊發涼。大家平時在台灣開車上國道,看到旁邊的大車通常就像看到移動長城一樣,能閃多遠是多遠。但誰能想到,旁邊駕駛座上的人,可能正處於「被迫登出」的危險邊緣?
許多人看到這種判決都不禁感嘆:「台灣交通意外的刑責真的讓人看不懂」、「3個人的人生被強迫登出換3年,這代價也太輕」、「血汗物流跟疲勞駕駛,根本是國道上的不定時炸彈」。
長途開車真的不要硬撐,累了就去休息站睡一下或洗個臉。為了趕那一點時間,賠上無辜路人的一輩子,這筆帳怎麼算都太沉重了。大家平常開車上路,遇過什麼讓你狂捏冷汗的瞬間嗎? #祐祐
(示意圖/AI生成,僅作為新聞說明輔助使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