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02/2021
2021年第一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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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2.15,本案上述不實指控部分已經進入法律程序,請勿再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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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8 下午五點第一次刪留言,
2/9 下午1:45第二次刪留言,
2/11 下午兩點第三次刪留言,
2/13 晚上7點第四次刪留言。
2/14晚上7點第五次刪留言。
2/15早上7點第六次刪留言。
敢用別人名字來留言還怕被看到是吧。
你是陳毓婷還是吳思函?現在又改名Amity Miller 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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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3號當天晚上7:30左右,我正在和一些客人討論旅遊行程,你打電話給我,說你們兩位突然有事情不能住了可不可以退款,我告訴你說不行,然後你就掛斷電話了。1/27晚上六點左右,你用一個隱藏號碼,一打電話進來就開始大小聲的駡,我覺得你很莫名其妙,我問你是吳思函的訂單嗎?你説對啊怎樣啊!!當時接你的電話是擴音的,旁邊也有人聽到你在電話裡面大小聲。我告訴你,你愛寫什麼評論是你的自由,但如果是因為不能退款而打電話來怒駡和來留攻擊評論報復,跟你打電話來講的內容一樣,還特地用別人的名字來留言,說真的格調真的太低了。關於你的這件事情也會同時公布在 fb粉絲專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