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/08/2026
MU【東方航空】關於重申兒童票規範銷售的通知
一、兒童旅客定義
兒童旅客係指於開始航空運輸之日,年齡已滿2周歲但未滿12周歲之旅客。
二、兒童旅客陪同規定
兒童旅客乘機須由年滿18周歲(含)以上之成人旅客於同一物理艙位陪伴旅行;如不符合相關陪同規定,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承運。
三、兒童與成人同行之購票規定
兒童旅客與成人旅客同行時,須購買同一航班、同一飛機物理艙位之客票。
四、不同物理艙位之處理方式
兒童旅客與同行成人所乘坐之飛機物理艙位不同時,該兒童旅客將視同無成人陪伴兒童(UM)辦理。台灣地區代理人無法直接銷售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。如旅客有搭乘東航、上航航班之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需求,請洽東航台灣客服中心或台北售票處辦理訂位及開票。
五、成人旅客攜帶兒童人數限制
每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攜帶3名未滿5周歲之兒童旅客乘機,其中可包含1名嬰兒旅客。
六、兒童旅客座位規定
兒童旅客須與成人相同,單獨就座於配有安全帶之座位,且不得安排於緊急出口座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