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/07/2025
為什麼我們反對大罷免?你可能覺得罷免是實踐公民權的工具,但把一次性「特例」用到變「常態」的結果,真的符合民主初衷嗎?
■前言:政治論證成了信任與不信任的死胡同
① 支持者因「信任」再爛都能找理由辯護;反對者因「不信任」沒證據都可腦補成陰謀。
② 社會缺乏充分時間與資源去查證,於是媒體與社群平台成了唯一資訊來源,客觀事實愈來愈難被一致承認。
③ 當基本事實都無法形成共識,「以理服人」就變得幾乎不可能。
■一、罷免制度的初心被扭曲
① 原設計:罷免是「特例」,用來拔除犯眾怒的代議士;能達到連大多數原支持者都同意的「汰換共識」。
② 現況:只要連署過得了門檻,任何選區都能啟動「無差別罷免」。於是罷免變成「另一場選舉」,多耗一次社會成本。
■二、常態化罷免帶來的風險
① 任期空窗:若十多個選區同時罷免成功,三個月補選空窗期內,這些選區的民意形同消失,影響國會正當性。
② 政治動員升級:政黨必須同時準備「選舉 + 罷免」兩套戰略,選舉成本倍增,社會對立加劇。
③ 骨牌效應:今天罷免A黨,明天就可能罷免B黨,甚至未來連總統都難逃。缺乏制度共識,政局無法穩定。
■三、與其特例常態化,不如檢討任期
如果真的希望更密集檢驗民意,不如把立委任期從四年改成兩年。好處如下:
① 固定選舉日,程序明確,不必臨時動員罷免。
② 社會對「選舉結果」有一致預期,制度穩定。
③ 減少重複選務支出和社會撕裂。
■四、社會共識才是民主的底線
① 民主不是「贏多少」而是「大家都認同規則」。贏一票也算贏,只有守規則,制度才可信。
② 如果支持把罷免當作常規武器,就要準備面對它隨時反噬。
③ 真正成熟的民主,是在選後接受結果、在下一次定期選舉再用選票表態,而非透過無休止的互罷。
■結論:
我們反對大規模、常態化的罷免,盼望仍具理性的大家,能從制度面去思考(因為制度是中性不分黨派的),若把特殊手段變例行動作,最終將破壞代議制度本身。如果我們真的想提高民意監督頻率,就堂堂正正調整任期;若我們仍認可四年一次的穩定,那就尊重制度,停止把罷免當成翻桌工具。只有全體社會對「程序正義」有共識,政黨政治才能走向穩定,民主價值才不至於淪為口號。
#反對大罷免
#無論誰執政支持朝小野大
#落實民意監督
#敢面對強力監督的政府
#才值得人民授權託付
- - -
大罷免沒有什麼大成功大失敗,註定無故的耗損,傷害都將由社會共同承擔。但我們能做的,是用手中的一票,捍衛常態選舉制度的穩定,更是確保這個過去完全執政8年的政府,能一改過無視在野監督的傲慢,在朝小野大的政局下,低頭做到真正的「施政公開透明、承擔執政應受強力監督的責任」!只有這樣,才能讓各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戲碼,漸漸消失。願各位朋友,一切都平安。